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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怪公館的新房客01學園Monsters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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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是 妖怪公館的新房客01學園Monsters 的內容簡介





《蝠星東來》+《妖怪學園劣等生》銷售破100,000本

蘋果日報、金石堂、博客來暢銷作者藍旗左衽


六隻妖魔╳一名人類少年

混亂+曖昧同居生活登場?!


寄宿學校的生活開始,

身為高一新生的他,卻倒楣地陷入沒有宿舍的窘境,

不僅誤打誤撞地闖入傳說中的「鬼屋」,

更無意間解開了禁忌的封印──

「人類!你居然敢擅闖……」

「真的真的很抱歉!你們是屋主嗎?我付住宿費可以嗎?」

「……你沒發現我們跟普通人類有什麼不一樣?」

「唔,長得都很帥?(???)」

「……」

為了(嗶─)的目的,妖魔們決定偽裝成學生混入校園;

基於(嗶─)的理由,少年不得不借住妖怪公館一段時間。

不諳世事的妖魔,碰上熱心單蠢的平凡少年,

注定混亂無比的校園+同居生活,熱烈展開!



  • 繪者: 謖
  • 出版社:三日月

   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2014/10/29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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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有周刊驚爆一名身價破億的91歲老董娘住進台北榮總治療,病癒後卻拒絕出院,霸佔病床4年,已積欠774萬多元的住院費,即使法院判應歸還病房,但老人家還是堅持不出院。究竟醫院可以透過那些方式請病患出院,律師林智群也分享獨到的見解。

▲9旬嬤霸佔病床4年多,榮總提告。(圖/記者李毓康攝)

林智群在"" target="">《怎麼請走老奶奶?》文章中(本文已獲授權)提到,看了相關報導,非常確定榮總想當好人,要請走老奶奶就必須思考「老奶奶為什麼喜歡這裡?」榮總應該要做的事情有以下4點:

第一,陽光,不給陽光:

老奶奶喜歡落地窗,醫院就派人從外面用黑色貼布把窗戶遮住!(窗戶還是要維持逃生功能喔!)沒給錢還要享受什麼美景?一下子陽光普照的房間就變成暗房了是吧!

第二,水,還是要給,但不提供熱水:

別說我沒給你維持生命的水阿!

第三,食物,不提供飲食:

醫院前兩個月才做,太晚了,老奶奶有請人送食物到醫院,醫院可以將那個人列為不受歡迎名單,醫院是場所主人,可以拒絕讓你進來,你說你生病?急診室讓你進去,保全守在旁邊,沒發燒沒怎樣,請離開!我可沒要讓你送什麼東西進去。

第四,馬桶壞了,不修理:

讓他臭,設備壞掉是我醫院的事情,要不要修是我家的事情,誰也管不著。

▲91歲富婆霸病床4年不付錢。(圖/鏡週刊,下同)

最後林智群提到,這些措施弄下來,一兩周老奶奶就走了,如果她還那麼堅持,那麼還有最後一招,也就是「告老奶奶侵入住宅」,刑法第306條是這麼規定的,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,亦同。

林智群指出,老奶奶已經符合出院標準,幾經院方要求還不退去,已經符合上開要件,可以報警以現行犯逮捕之!法條就在那裏,是榮總要不要用而已!不相信榮總一堆醫師或法律顧問想不到這些措施,只有一個可能,就是「我只想當個好人」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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