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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2-27 19:31

〔記者博客來網路書局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翁姓女推拿師去年6月替63歲張姓婦人推拿時,因用力過重,導致張婦雙肩關節脫位、肌腱板斷裂,被害者氣憤提告求償,新北地院法官認定翁女有過失,判她賠償張婦63萬餘元;本案刑事部分,一審法院今年9月間,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翁女3月徒刑。

據查,去年6月21日下午,63歲張婦因手臂酸痛,在友人陪同下,到整復館接受翁女推拿;翁女推拿時坐在張女後方,將其雙手舉高,在脖子後方拉高交叉,力道卻過重,導致張婦雙側肩關節脫位及雙肩重度肩旋肌腱板斷裂。

案發後,張婦經1年復健治療,左肩上舉仍未博客來達正常一半程度,氣憤提告,翁女否認犯行,刑庭法官根據張婦陳述及陪同友人、媳婦證詞,認定翁女推拿有疏失,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她3月徒刑。

被害者再提100萬元求償,翁女仍否認因推拿造成受傷,民庭法官則依據證人證詞等證據,判定翁女推拿與張婦受傷有因果關係,判她賠償醫療費、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合計63萬餘元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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